农贸市场施工合同篇一:白坪乡白坪乡农产品交易市场新建工程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武胜县白坪乡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重庆民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白坪乡农产品交易市场新建工程工程地点:四川省武胜县白坪乡场镇工程内容:总建筑面积8600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底框砖混结构三层、人工挖孔桩基础、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摊位设施,道路硬化、排水管涵及其附属设施等。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武发改固【20XX】3 号资金:自筹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施工图包含的全部内容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20XX年 2 月 1 日竣工日期: 20XX年 7 月 31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82 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万元(人民币)¥:壹仟伍佰壹拾柒万肆仟伍佰元整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九、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 1 月 30 日合同订立地点:武胜县白坪乡人民政府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承包人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拾万元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合同执行期内, 承包人不得动用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退还给好承包人。在合同履行期间,由承包方问题引起工程延误等从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发包方有权按损失程度扣取履约保证金。发包人:武胜县白坪乡人民政府承包人:重庆民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武胜县白坪乡人民政府住所:重庆市沙坪坝区西坝街13 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武胜县农村信用联社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账号: 88160120XX0623729 账号: 22020800040015386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本合同协议书,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2、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