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孵化合作协议1 网红孵化合作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甲方地址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第一条网红形象授权和委托 1.为提高乙方的知名度,更好的促进乙方在各大媒体平台事业的发展,乙方授权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独家为乙方提供从事网红孵化有关的服务,担任乙方在微信公众号、微博、小红书、快手、抖音以及类似电商媒体平台的独家经纪公司。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授权甲方作为乙方网红孵化事务的独家经纪公司,甲方可就乙方的视频、图片、直播事务从事有关企划、制作、宣传、推广等业务。经双方认可,在乙方的网红孵化事务中,甲乙双方就相关收益根据本合同的相关条款的约定进行分成。3.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擅自签订其他聘用协议,亦不得擅自同意或接受其他公司的网红孵化、图文、视频或直播等相关合作。4.双方确定,除另有约定而外,本合同约定的网红孵化等相关约定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终止之日终止。第二条经纪管理条款 1.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作为乙方在网红孵化相关事务的独家经纪公司,有权全权代表乙方接洽、安排、同意、策划在世界各国家、各地区的图文、视频、直播事务,并由甲方全权代表乙方签署有关聘用协议。乙方应全心完成上述甲方安排的工作,忠实履行合同义务。2.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内的利润分配,若发生部分图文、视频、直播事务相关活动收入直接支付给乙方的情况,则乙方应立即告知甲方并将该所有收入部分交给甲方,由甲方统一记账核算并分配。3.除已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擅自与第三方(人)订立其他或变相的聘用协议。合同期内制作完成的录音、录像制品,甲方独家拥有该录音、录像制品的永久著作权及邻接权乙方作为表演者依法享有的全部财产权益独家授权甲方代为行使。本合同期满后,甲方向第三方授权使用该录音、录像制品无需经过乙方同意。2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以下权利(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由甲方安排的各类图文、视频、直播等事务活动。(2)甲方有权独家、全权代表乙方在任何国家或地区接洽、安排、同意、接受、策划图文、视频、直播等活动与工作。(3)甲方对乙方的扶持期为 3 个月,甲方每个月都会对乙方进行考核,每周配合拍摄 3-4 次。如果乙方未按照甲方的运营要求执行,且数据又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的(第一个月预计数据目标 2-3W 粉丝量),甲方有权在第一个月后解除合作(4)如果乙方出现恶意耽误合作进度等情形,甲方有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