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性合作协议书第一篇:战略性合作框架协议书甲方:乙方:签订日期:甲方:乙方:经甲方和乙方(甲方和乙方以下合称为“双方”)友好协商,决定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双方在今后项目规划、建筑及景观设计等方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以统一的资源整合优势结成长期共同发展之联盟,以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投资回报
为此,经友好协商共同达成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框架协议”)一、合作宗旨: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保守秘密、相互协作
二、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双方还可就其它项目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三、项目合作1、甲乙双方均同意对方以资源整合优势以两家公司的名义起去承接各自项目,包含共享各自品牌使用、资质证明等前期公关、投标、方案制定等一系列市场活动,以及中标后双方自行设计直至项目交付为止
2、项目中标后由双方自行跟客户签定合同,客户归双方各自所有,对方承诺将来不会单独与客户签订各类合作协议
3、因项目需求,均可为对方提供规划、园林、建筑等提供高效率的技术咨询服务
4、甲乙双方承诺由各自进行相关前期技术咨询服务的项目其设计任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交由对方负责,其项目设计费用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四、商业秘密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披露
五、其他1、本协议的订立、解释、效力和争议均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因执行本框架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未尽事宜,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子项目合同作为补充
3、本协议的附件以及由于本协议而产生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4、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