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甲方:河北方寓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甲方)(以下简称 : 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乙方同意接受河北方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其选聘的甲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本物业名称:御府江南__________ 号所购房屋类型:住宅建筑面积约: ____________ 平方米(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坐落位置:河间市曙光西路北侧,长卿街东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对小区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车辆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域的物业管理方面的公众应遵守的各项制度并书面告知乙方;3、建立健全本区域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4、制止违反本区域物业管理制度和《御府江南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5、有权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区域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但不得将本区域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合同编号 : 乙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每年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情况;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委托的施工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10、 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保养等有偿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 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御府江南业主临时管理规约》;2、依据本协议按时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3、参加业主大会并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4、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其所有的物业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有权将所属房屋出售、转让、赠与、遗赠、抵押、出租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或变卖;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中的约定;禁止在窗户外安装防护栏或雨搭;禁止随意拆改燃气管道及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