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地震事件信息报告自查报告与地震局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总结汇编地震事件信息报告自查报告一、将地震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纳入应急预案管理。为确保地震事件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我局在《市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中,详细规定了信息报告工作的责任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明确了责任追究制度。1.预案规定了须报告的地震事件,即我市区域内发生 2.5 级以上地震或邻区、邻近海域发生有感以上地震,均要在 15 分钟内启动内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震情信息。2.确定了信息报告在应急程序中的重要性,将其列为预案启动后的第一个应急环节,为首要任务。根据《预案》规定,震情值班人员是信息报告的第一责任人,预案启动后,全程负责并优先处理第一时间段内的信息报告工作,即确定了地震三要素后,迅速填写地震速报信息单,以传真的方式发送市委、市政府;信息发送确认无误后,方可交班,随后进入预案规定的应急岗位。3.明确了地震事件信息续报工作机制。应急工作全面展开后,由监测预报组和震灾调查组分别进行震情会商和宏观调查,根据震情形势进展需要,应急保障组及时汇总情况,编写《震情应急工作简报》,随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震情趋势判定意见》和宏观调查信息,为市委、市政府及时掌握震情动态和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依据。4.应急状态下的信息报告工作实行指挥(局长为指挥,书记为第一接替人,副局长为第二接替人)负责制,指挥负责审核、签发震情速报单和《震情应急工作简报》等信息,并负责在获知震情的第一时间,即震情速报单填好之前的时间里,利用通讯工具先期向市领导报第 1 页 共 7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告,并根据震情需要随时电话汇报震情情况,从而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推断和全市的应急救援工作争取时间。5.严格责任追究制。因个人原因造成震情信息漏报、迟报的,依据应急岗位职责分别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总结应对三次有感地震经验、教训,进一步改进信息报告工作。今年 7 月 26 日、27 日,我市市区相继发生三次三级以上有感地震,我局均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分别在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速报了震情信息,及时报送了省地震专家作出的震情趋势判定意见,应急工作结束后又以最快速度上报了三次应对情况总结及宏观烈度调查报告,较好地完成了信息报告任务。三次应对均反应迅速,应对有序,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及省地震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市委书记、省地震局局长还分别作出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