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隔断墙施工工艺标准3.2.1 总则3.2.1.1 使用范围本章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玻璃隔断墙安装工程。3.2.1.2 编制参考标准及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D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326-200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5)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01-62-2002(6)《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26-963.2.2 术语、符号(1)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2)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3)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4)基层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3.2.3 施工准备3.2.3.1 技术准备编制玻璃隔断墙工程施工方案,并对工人进行书面技术及安全交底。3.2.3.2 材料要求(1)根据设计要求的各种玻璃、木龙骨(60mm×120mm)、玻璃胶、橡胶垫和各种压条。(2)紧固材料:膨胀螺栓、射钉、自攻螺丝、木螺丝和粘贴嵌缝料,应符合设计要求。(3)玻璃规格:厚度有 8、10、12、15、18、22mm 等,长宽根据工程设计要求确定。(4)质量要求:见表 3.2.3.2—1~5。钢化玻璃规格尺寸允许偏差 单位:mm 表 3.2.3.2-1L≤1000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