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欧盟水产品污染物与兽药残留限量指标研究报告 水产品是我国出口额最大的农产品,2004 年出口额达 70 亿美元,欧盟是我国水产品的第四大出口市场。2002 年 1 月,欧盟委员会因食品安全原因停止从中国进口动物源性产品,特别是由于我国食品和动物饲料中存在的兽医药品残留物。此后,随着中国在此问题上取得的显著改善,欧盟放宽了对一系列产品(海鱼、小龙虾等)的限制,但欧盟仍经常检查我国出口至欧盟农产品的药物残留等控制情况。有观察人士指出,能否顺利通过考察事关我国对欧水产品出口的命运。 欧盟在食品安全控制方面的要求十分严格,在国际上具有相当的代表性。研究和比较分析我国水产品安全卫生标准与欧盟存在的差距和不同,是进一步研究分析和科学制定我国水产品安全卫生指标,顺利通过欧盟考察,扩大我国水产品在欧盟市场和其他市场的份额的当务之急。为此,福建省技术监督情报研究所根据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的要求,收集整理了中国和欧盟水产污染物和兽药残留指标数据,以供有关部门参考使用。一、水产品的污染物限量 中 国欧 盟相同种类种 类39 种 : 89 锶 、 90锶、N-二甲基亚硝胺N- 二 乙 基 亚 硝胺、PCB138、PCB153多氯联苯、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总量氟 、 腹 泻 性 贝 类 毒素、镉(Cd)、铬、汞磺胺类(总量)挥发性盐基氮(不适用于活的水产品)甲基汞、甲醛、喹乙醇、麻痹性贝类毒素铅 (Pb) 、 砷 、 天 然钍、天然铀、铜、土霉素无机砷、硒、锌、亚硝酸盐、总汞组胺4 种 : 二 噁 英 、 镉(Cd)、汞、铅(Pb)3 种 : 镉(Cd) 、 铅(Pb)、汞标 准或 法规1. GB 14882-1994食品中放射物质限制浓度标准2 . GB 2762-2005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3 . GB 2733-200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1 . 欧 盟 委 员 会2001 年 11 月 29 日关于指定食品中某些污染物最高限量的 法 规 ( EC ) No 466-2001 进行修订的 法 规 ( EC ) No 卫生标准3 . GB 18406.4-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安全要求4.GB 15199-1994 食品中铜限量卫生标准5.GB 13106-1991 食品中锌限量卫生标准6 . NY 5056-2005 无公害食品 海藻7 . NY 5060-2005 无公害食品 石首鱼8 . NY 5062-2001 无公害食品 海湾扇贝9 . NY 5053-2005 无公害食品 普通淡水鱼10 NY 5073-2001 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2375-20012 . 欧 盟 委 员 会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