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杜拉社会学系理论一、根本概述社会学习理论是由美国心理学家阿尔伯特•班杜拉〔AlbertBandura]于 1977 年提出的
它着眼于观察学习和自我调节在引发人的行为中的作用,重视人的行为和环境的相互作用
所谓社会学习理论,班杜拉认为是探讨个人的认知、行为与环境因素三者及其交互作用对人类行为的影响
按照班杜拉的观点,以往的学习理论家一般都无视了社会变量对人类行为的制约作用
他们通常是用物理的方法对动物进展实验,并以此来建构他们的理论体系,这对于研究生活于社会之中的人的行为来说,似乎不具有科学的说服力
由于人总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的,所以班杜拉主要在自然的社会情境中而不是在实验室里研究人的行为
二、根本观点班杜拉指出,行为主义的刺激一反响理论无法解释人类的观察学习现象
因为刺激一反响理论不能解释为什么个体会表现出新的行为,以及为什么个体在观察典范行为后,这种己获得的行为可能在数天、数周甚至数月之后才出现等现象
所以,如果社会学习完全是建立在奖励和惩罚之结果的根底上的话,那么大多数人都无法在社会化过程中生存下去(Bandura,1969)
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班杜拉进展了一系列实验,并在科学的实验根底上建立起了他的社会学习理论
1、观察学习班杜拉认为,人的行为,特别是人的复杂行为主要是后天习得的
行为的习得既受遗传因素和生理因素的制约,又受后天经历环境的影响
生理因素的影响和后天经历的影响在决定行为上微妙地交织在一起,很难将两者分开
班杜拉认为行为习得有两种不同的过程:一种是通过直接经历获得行为反响模式的过程,
班杜拉把这种行为习得过程称为“通过反响的结果所进展的学习〞,即我们所说的直接经历的学习;另一种是通过观察示者的行为而习得行为的过程,班杜拉将它称之为“通过示所进展的学习〞,即我们所说的间接经历的学习
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所强调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