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及限制竞争协议范本甲方:经济类型:性别: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甲方地址:现住址:邮政编码:乙方:文化程度:出生日期:身份证住址:邮政编码: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保密信息的定义、范围和载体1、凡乙方在甲方就职期间所获得的均属甲方的保密信息。2、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1)各类文件、的内容;(2)提交给等方面的文件资料;3)公司经营、、4)所有技术;5)所有资料;6)供应商•97)公司资料8)所有资料;(9)所有资料;(10)所有等资料;(11)其它内容及资料。3、甲方的保密信息可以所表现,如等。4、甲方的保密信息不包括:(1);(2)为公众掌握的信息或材料。第二条保密义务1、乙方的保密义务基于其对甲方忠实义务的要求。乙方在任职期间应履行以下义务:(1)严格,防止泄露保密信息;(2)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保密信息泄露或披露给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人;(3)不得利用保密信息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2、乙方离开甲方之后(),乙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保密信息泄露或披露给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人。3、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第三条泄密行为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视为故意泄露、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1)将保密信息给甲方的竞争对手;(2)发布、提供保密信息;(3)为自己或者他人服务或牟利;(4)通过其他任何途径或形式泄露、披露保密信息。第四条专有服务和竞业禁止1、甲、乙双方确立劳动关系后,甲方是乙方唯一的雇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从事与甲方相竞争或冲突的,不得在其他任何单位工作,不得为从事活动,即使该种活动是无偿的。2、负有保密义务的乙方欲提前解除劳动关系,双方确定适用下列第项约定:A 按本条第 3 款约定提前通知;B 按本条第 4、5 款约定竞业禁止。3、负有保密义务的乙方欲提前解除劳动关系,必须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甲方。4、在与甲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二年(二十四个月)的期间内,乙方不得在省、市(包括)范围内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包括但不仅限于:(1)与甲方经营相同或相近业务的企业;(2)与甲方有冲突的企业。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故意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禁止义务:(1)转移甲方的客户或为该等人士提供服务,或向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