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1 页化妆品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为做好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监管,根据根据省局XX年保化监管七项重点、 市局《XX年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和我局《XX年工作要点》,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参照市局《 XX年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责任目标考核实施意见》,结合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管的总体要求,突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环节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经营环节日常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制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如下: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负责对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和督导检查
2 个稽查队负责对分管辖区内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对保健食品化妆品批发单位、对保健食品零售单位每年监督检查至少1 次,对化妆品零售单位监督检查每 2 年至少 1 次
对城区和沂山、老龙湾、石门坊等风景区重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地处置
将每次监督检查的信息录入省保化电子监管信息系统第 2 页 共 2 页和市局电子监管系统
健全日常监管档案,切实全面推进“一户一档”建设
查看保健食品经营单位《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否到期, 《营业执照》是否包含保健食品,已到期的是否取得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审查备案表》;新开办的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是否取得《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预登记表》
查看化妆品经营单位《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是否到期, 《营业执照》是否包含化妆品
所经营的产品是否是合法企业生产,保健食品是否取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进口保健食品还应当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国产化妆品是否由取得有效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的企业生产;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