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 化学化工学院年度综合测评细则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提高广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广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 使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保证评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制订本细则。第一条测评工作原则与结果运用.测评工作原则。测评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相统一;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测评相结合;坚持教师评价与同学互评相结合。. 测评结果运用。测评结果作为评定各类奖学金与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学生学年鉴定、择优推荐就业、干部选拔和推优入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受到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学生,取消当年参与综合素质测评资格。第二条测评内容及计分方法. 测评内容包括德育、智育和体育三个方面。.综合素质测评采用百分制。.综合素质测评分=德育素质分×%+智育素质分 ( 含体育课成绩) ×%+综合素质加分。()测评小组在辅导员和班导师的指导下,以《中南大学大学生德育素质评议参考指标》 (见附件)为依据,为每位学生评出其德育素质分 , 采用百分制。()智育素质分由本科生院教务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包括测评学年内所修全部课程成绩。第三条测评工作的组织与程序.每一新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周内, 开展前一学年的综合测评工作。.测评由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以班为单位进行。. 测评小组在辅导员和班导师指导下组建。班级测评小组由班长、团支书和学生代表或全体学生组成,专业测评小组应具有广泛代表性。2 / 5 .综合测评分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排队。.测评具体程序:()由测评小组组织测评,填写综合素质测评分总表,并经过全体同学签字确认后 , 报班导师审核后交年级辅导员审核;()学工办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进行审核、认定;()班级测评小组复审;()公示。学院统一对综合素质测评分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 学生对结果有异议的, 由学工办在一周内组织复核并予以答复,如有变更,应予再次公示;()综合素质测评分在学院存档年以上备查。第四条综合素质加分项由突出贡献加分、先进典型加分和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加分构成。符合加分条件的学生须向测评小组提供,有关证书原件或证明材料(班级统一收齐证明材料复印件),同类项目加分按最高分计算,不重复累计。综合素质总加分上限为分。第五条加分项、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加分依据岗位类别和学年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