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 州 市 矿 产 资 源总 体 规 划(2001—2010 年)滕州市人民政府二○○三年六月《滕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王刚副组长:徐海江 李庆水 张庆成成 员:刘新安 潘 峰 张 军 付丽萍 国振灵 朱思源 刘克平 刘庆琳 赵逢吉《滕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 制 人 员主 编:付丽萍副主编:周 平编 辑:唐德才 李成国 别立珍 吴恒涛 邢 毅 郝德强 龙 浩 王开启 张继胜 李金光 李文东 亓宏兵 王士路 孙学启 李 博 孙 民绘 图:别立珍 周亚敏 荣晓伟前 言矿产资源规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堪查、开发利用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矿产资源堪查、开采活动的依据。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堪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必须遵循矿产资源规划。根据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枣庄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复函》、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枣庄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通知》和有关规定,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市长和国土资源、计划、经贸、建设、财政、水务、交通、民经、煤炭、环保等有关部门领导同志组成的《滕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滕州市国土资源局设立《规划》编制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规划》编制工作的实施。规划编制于 2003 年 3 月启动,2003 年 7 月完成《规划》文本编制和相关文件、图表制作,2004 年 2 月 22 日通过了省国土资源厅规划评审专家组预审,10 月提交枣庄市政府审批,10 月 14 日枣庄市国土资源局受枣庄市政府委托批准了《规划》,2004 年 11 月滕州市政府发出《关于组织实施〈滕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1-2010 年)〉的通知》,正式发布实施。 编 者2004 年 11 月枣庄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滕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批复(枣国土资发[2004]156 号)滕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呈请批准滕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请示》(滕政字[2004]47 号)收悉。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山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政字[2004]413 号)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枣庄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通知》(枣政发[2004]17 号),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152 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县级矿产资源规划成果评审实施意见》(鲁国土资发[2003]234 号)的要求,经枣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