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区供电公司安全监督员行为规范考评表2004 年 10 月行为规范(非班员类)评分标准被考核人姓名:童建明 部门:安监部 岗位:安全监督员(变电) 考核人姓名: 部门: 岗位:考核期限:从 200 年 月 至 200 年 月 1 分2 分3 分4 分5 分工作量正常情况下,未完成工作计划/职责范围内任务 2 项。正常情况下,未完成工作计划/职责范围内任务 1 项。监督生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安全查岗计划,正确填写安全查岗记录单并归档;配合专职监督本专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的贯彻执行;配合专职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及中心站安全教育,配合专职检查、分析、汇总基层单位变电“两票”合格率;参加中心站安全日活动,积极指导防误操作等安全生产工作;参加对口单位各班组的安全日活动,深入班组,搞好班组建设,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生产指导和监督检查;参与安全大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活动,拟写检查活动汇报;配合工程建设部对基建施工现场的监督。突发情况下,完成超过工作计划/职责范围的任务 1-3 项。突发情况下,完成超过工作计划/职责范围的任务 3 项以上。完成工作及时性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工作计划/职责范围内的任务 2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工作计划 /职责范围内的任务正常情况下,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工作计划、职责范围内的所有任务。各项任务均能提前 1-2天完成。各项任务均能提前 3天及以上完成。次及以上,或发生1 次且延误下道工序 或 造 成 不 良 后果。1 次,但未造成不良后果工作效果有效性发生工作计划/职责范围内任务完成质量未达到要求 1 次以上或发生 1 次并造成不良后果。发生工作计划 /职责范围内任务完成质量未达到要求 1次。职责范围内安全监督工作富有成效,能保障现场施工安全和基层单位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安全教育培训效果较好,能普遍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职责范围内安全监督工作卓有成效,职责范围内安全目标低于指标 10%。职责范围内安全监督工作卓有成效,职责范围内安全目标低于指标 25%。工作态度工作马虎,经常需督促或不服从岗位安排或违反厂纪厂规 2 次。违反厂纪厂规 1 次或不服从工作安排但未造成后果。遵守厂纪厂规;对布置的工作能及时合理地反应;能及时指导分公司工作。能对部门或本职工作提出建议并处理,积极参与部门技术培训工作,参与技能提高的活动。 为部门荣誉作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