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类之债的概念及意义根据债的标的物属性的不同债可分为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给付以其种类中的一定数量指示的债称为种类之债种类之债与特定之债的区分意义1对债务人给付的约束程度不同(种类之债约束低)2标的物因不可抗力灭失债务人能否免除给付义务不同(特定之债因不可抗力可免除)种类之债特定的概念债的标的须特定这是债之关系的本质要求
种类之债的标的物系以种类方式指示并不明确具体,须经特定才可以履行
所谓特定是种类之债向特定之债的转化在性质上属于债的内容变更从比较法上看种类之债特定的方法有下列两种:1债务人交付其物之必要行为完结2基于当事人的约定经当事人或者第三人的指定种类之债特定的效力p348种类之债变更为特定之债种类之债特定后的变更权债的类型依照发生原因:1法定之债2意定之债(合同之债)依照成立生效:1形式要件双方达成一致意思表示一致2实质要件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主体的人数特征:1单一之债2多数人之债依照标的的性质:1财物之债一给付一定财产的债(给付之债)2劳务之债以债务人提供一定劳务的为内容的债(行为之债)3特定之债4种类之债5简单之债6选择之债财物之债和劳务之债的区分意义财物之债可由第三人履行劳务之债除法律有直接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不可由第三人履行劳务之债一般不能强制执行连带之债连带之债是多数主体之债的一种
所谓多数主体之债是指债的双方主体均为2人以上或者其中一方为2人以上的债
所谓按份之债是指债的一方主体为多数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债所谓连带关系是指当事人各自的债务或者债权具有共同目的从而在债的效力上债的消灭上相互发生牵连连带之债包括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是指数人有同一债权其中每个人都有请求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权利连带债务的效力P354对外就当事人一人所生事项的效力对内货币之债是以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为标的的债也称金钱之债种类:金额货币之债特定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