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六章不等式 26
3 不等式的证明考点搜索● 比较法● 综合法● 分析法● 反证法● 放缩法● 换元法● 判别式法 3高考猜想 不等式的证明近年来高考虽然淡化了单纯的证明题,但是以能力立意的、与证明有关的综合题频繁出现,常常与函数、数列、三角函数等综合,考查逻辑推理能力,是高考常考的一项重要内容
4• 一、比较法 • 1
作差比较法• 要证不等式 a > b( 或 a < b) ,只需证 a-b > 0( 或 a-b < 0) 即可
其步骤为:• 作差→变形 ( 常用变形方法有:通分,因式分解,配方等 )→ 判断 ( 各因式大于或小于 0)
作商比较法• 当欲证的不等式两端是乘积形式或幂指数形式时可采用作商比较法
5• 若 b > 0, 欲证 a > b, 只需证 > 1; 欲证 a < b, 只需证 < 1
其步骤为:• 作商→变形→判断 ( 大于或小于1)
• 二、综合法• 综合法就是从已知或已证明过的不等式出发 , 根据不等式的基本性质推导出欲证的不等式 ( 由因导果 )
• 在证明时 , 还常要用到以下证题依据:abab 6• 1
若 a , bR∈,则 |a|≥0 , a2≥0 , (a-b)2≥0
若 a , b 同号,则• 3
平方和不等式:若 a , bR∈,则a2+b2≥• 4
均值不等式:• 若 a , b 均为正数,则• 若 a , bR∈,则 a2+b2≥2ab
倒数和不等式:• 若 a , b 均为正数,则
baab2
b)(a221;abba2
)bab)((a411 7• 三、分析法• 分析法是从寻求结论成立的充分条件入手,逐步寻求所需条件成立的充分条件,直至所需的条件已知正确时为止,明显地表现出“执果索因”
• 四、反证法• 假设所证不等式不成立,结合已知条件和不等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