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当前民政工作的调查与思考梅溪镇位于安吉县东部,与长兴县接壤,11省道、西苕溪穿境而过,交通便利
全镇辖区面积101平方公里,辖有12个行政村3个社区,总住户数17235户,人口5
近年来我镇民政工作在县民政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的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县委、县府下达的各项责任目标及县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全心全意为民政对象办实事,办好事,以“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为工作宗旨,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各项民政工作顺利开展,先后被授于湖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民政系统基础窗口行风先进单位、湖州市危房改造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一、梅溪镇民政工作现状
1、城乡低保工作逐步规范有序
按照县有关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我镇不断建立和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逐步推进了规范化管理步伐,提高了保障水平和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011年度全镇共有农村低保户702户,享受人员1284人,人均补差达115元;城镇低保户222户享受人员305人,人均补差达200元以上;2011年将向低保户共发放低保金超过250万余元
2、城乡医疗救助机制日益完善
按照便民救急的原则,为了让广大的低保户生病进得起医院看得起病,在免费为他们参加新型城乡合作医疗的基础上,一经生病住院在统筹报销了部分医疗费后,再由民政部门进行大病救助,2011上半年全镇有40户大病低保户得到了民政部门的大病救助,受助款额达16万余元;同时通过镇慈善分会和县慈善总会对特困患者进行救助;每年还向全镇低保人员发放了每人100元医疗门诊救助券,切实让这些社会弱势群体享受到社会主义政策的优越性
3、专项临时救助力度逐步加强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县有关城乡救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