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切实落实“两个责任” 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两个责任”,深化认识是前提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
这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一项重要举措,为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指明了方向
必须认识到,“两个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分提并论,是纪检监察工作理念的重大创新,是对反腐败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科学总结,也是对刹风肃纪工作责任不实的强势纠偏
作为我们基层党支部既要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又要负监督责任(即“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得不好,首先要问基层党支部的责
这就给基层党支部及其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增加了压力,加重了责任
我们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要按照党章要求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区委及集团党委的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到公司经营发展各项工作中,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以良好的党风带动作风建设,为公司科学健康发展夯实保障
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两个责任”,明确责任是重点
在廉政建设中基层党支部的主体责任是全面责任、首要责任
我认为主要包括 6 个方面内容:一是领导责任
全面领导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定期研究、分析和部署,不要做大做空,不切实际,这是基层党支部领导部署的关键点
二是示范责任
基层党支部领导和各部门领导干部特别是各部门“一把手”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勤政廉政,为本单位、本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