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基础知识基坑工程的一般规定1 、前期准备工作基坑 ( 槽 ) 、管沟开挖前应做好下述工作 : (1) 基坑 ( 槽 ) 、管沟开挖前,应根据支护结构形式、挖深、地质条件、施工方法、周围环境、工期、气候和地面载荷等资料制定施工方案、环境保护措施、监测方案,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2) 土方工程施工前,应对降水、排水措施进行设计,系统应经检查和试运转,一切正常时方可开始施工。 (3) 有关围护结构的施工质量验收可按本规程的规定执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土方开挖。• 2.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3. 基坑 ( 槽 ) 、管沟的挖土应分层进行。• 4. 基坑 ( 槽 ) 、管沟土方施工中应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5. 基坑 ( 槽 ) 、管沟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应对坑底进行保护,经验槽合格后,方可进行垫层施工。对特大型基坑,宜分区分块挖至设计标高,分区分块及时浇筑垫层。必要时,可加强垫层。• 6. 基坑 ( 槽 ) 、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按表 5.0.6 的规定执行。 基坑类别 围护结构墙顶位移 监控值 围护结构墙体最大位移监控值 地面最大沉降 监控值 一级基坑 353二级基坑 686三级基坑 81010表 5.0.6 基坑变形的监控值 (cm) 注 : ①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为一级基坑 : a. 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 b. 开挖深度大于 10m 。 c. 与临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 d. 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严加保护的基坑。 ② 三级基坑为开挖深度小于 7m ,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时的基坑。 ③ 除一级和三级外的基坑属二级基坑。 ④ 当周围已有的设施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这些要求。常见的基坑支护类型1 、排桩支护1 )什么是排桩支护?答:排桩支护是指由成队列式间隔布置的钢筋砼人工挖孔桩、钻孔灌注桩、沉管灌注桩、打入预应力管桩等组成的挡土结构。 排桩支护是深基坑支护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 )排桩支护的特点及范围a 、对各种地质条件的适应性、施工简单易操作且设备投入一般不是很大,在我国排桩式支护是应用较多的一种;b 、排桩通常多用于坑深 7 ~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