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与理赔:第二章 交通事故中人体伤残及鉴定 第二节 颅脑、脊髓和周围神经的伤残及其鉴定 一、颅脑、脊髓和周围神经的结构和功能 颅脑一般是指头皮、颅骨和脑三部分。头皮可分为三层:皮肤及皮下组织即浅筋膜层 、帽状腱膜层和骨膜层,如图 2-1 所示。颅骨有颅盖骨和颅底骨。脑的形态、结构和功能均很复杂。人脑可以分为端脑、间脑、中脑、后脑(包括脑桥和小脑)以及延髓五个部分。中脑、脑桥和延髓一起合称为脑干。 图 2-1 颅外软组织 脊髓位于椎管内,上至枕骨大孔接连延髓,下达第一腰椎的下绿。脊髓有两个膨大,颈膨大和腰膨大。它可分为左右对称的两半,两半的外侧有 31 对脊神经前、后根出入脊髓,如图 2-2 所示。脊髓内通行着大量的神经细胞和神经纤维。脊髓在脑和躯体感受器之间起着联络的作用,它既可在脑的控制和调节下完成功能,又叫以靠自己来完成若干简单的反射,如腱反射和屈肌反射,甚至排粪和排尿反射。 图 2-2 脊髓的形态 周围神经是指中枢神经系(脑和脊髓)以外的神经成分,它是由神经和神经节构成。根据发出的部位和分布区域的不同,通常把周围神经系分为三部分: (1)脊神经,与脊髓相连,主要分布于躯干和四肢。脊神经有颈神经、胸神经、腰神经、骶神经和尾神经。它们包括膈神经、腋神经、正中神经、尺神经、桡神经、股神经、坐骨神经等。 (2)脑神经,与脑相连,主要分布于头部。脑神经有 12 对,如面神经、三叉神经、视神经等。 (3)内脏神经,与脑和脊髓相连,主要分布于内脏。内脏神经分为内脏运动神经和内脏感觉神经。内脏运动神经又分为交感神经和副交感神经。 二、颅脑、脊髓和周围神经伤残的表现及检测方法 1.颅脑损伤 1)颅脑损伤的分类 颅脑损伤可分为以下三种:头皮损伤、颅骨损伤与脑损伤。 (1)头皮损伤:有头皮血肿、头皮裂伤、头皮撕脱伤等。小的头皮血肿在 1~2 周左右吸收,大的血肿需要 4~6 周才吸收。头皮裂伤出血较多,可引起失血性休克。头皮撕脱伤可引起失血性休克或疼痛性休克,有的引起感染,甚至头皮缺失。头皮损伤均为直接暴力作用造成。由于暴力的大小、速度、方向、次数、暴力作用及致伤物的性状不同,可以形成不同的头皮损伤。其受伤机制是由于暴力所致的撞击、挤压、牵伸作用或颅骨骨折骨片的刺伤。(2)颅骨损伤:有颅前窝骨折、颅中窝骨折、颅后窝骨折及凹陷性骨折。颅骨骨折如果是头颅被车轮碾压或外力碰撞造成的,多为粉碎性骨折,如图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