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公司委托物流配送协议书托运方 ( 甲方) :承认方 ( 乙方) :为了维护双方利益,实现互惠互利,甲方双方为诚信为本,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二、(一)根据客户送货的需要及时将送货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转告乙方,让乙方准时派车到达指定地点装货
三、(二) 将客户货物的送货单交给乙方,配合乙方根据送货单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以及附件等进行点收装车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五、(一)乙方保证安全、平稳、完整、准时地承运甲方客户的所有货物
六、(二)乙方承诺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需车辆开抵装货地点
七、(三)乙方得到甲方的通知到指定地点装车时,乙方必须在现场根据甲方客户的送货单逐一点收货物,同时办好货物交接表, 对货物做好适当的固定、防碰撞、防雨淋等保护措施
如果是运送的是液体货物,乙方更加需要小心操作, 做好保护措施,保证货物及外包装在运输过程不会损坏
八、(四) 乙方自愿承担整个运输过程的货物保险
货物在装车后至收货单位收货前的损坏、丢失、被盗、被扣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九、(五)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抵目的地(以收货方签收为准) ,还要做好货物的交接签收工作
乙方将甲方客户的送货单交收货方签收确认,对有破损或少货的, 在签收时注明并双方签字确认
十、(六)如乙方不及等待甲方客户当场点验,拒绝甲方客户开箱验收的,甲方客户可以五日内告知乙方破损与少货情况
如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破损和少货,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 (七)乙方应有专人负责甲方货物的跟踪登记,应及时了解甲方客户货物签收状况,有无破损、丢失,或其他原因的拒收
(八)双方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不可随意终止合作,如一方需终止合作,应提前 30 天告知对方,以便对方做出妥善安排
十二、 货物发错、破损或丢失赔偿十三、 (一)货物破损 : 十四、 货物破损无法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