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住院时间超过30 天患者的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住院患者的管理,监控我院是否存在过度诊疗、服务流程不合理现象,以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保障医疗安全,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按照《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院实际, 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 对住院时间超过 30 天的患者进行管理与评价,并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住院患者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
二、住院患者因某种原因需长时间(30 天以上)住院,时间满30 日起,科室必须进行登记
登记本记录的内容主要包括:患者姓名、住院号、入院时间、入院诊断、长时间住院原因分析、 过度诊疗现象存在 / 不存在、服务流程合理 / 不合理
三、科室应将住院时间超过30 天的患者作为大查房重点, 并对每一位患者长时间住院的原因进行讨论、评价和分析,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并记录在《住院时间超过30 天患者管理与评价自查表》中
四、科室及时填写《住院时间超过30 天患者管理与评价自查表》要一式两份,及时上报医务科,一份科室存档,另一份上交医务科备案
五、科室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对全科出现的住院时间超过30 天患者管理情况的汇总、评价与分析,并做好记录
六、科室要及时做好患者及家属的沟通工作,避免出现因沟通不及时或不全面而引发纠纷
七、职能科室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每月对各科室住院时间超过30 天患者管理都要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反馈到科室(反馈表一式两份,一份科室存档,一份主管部门存档)
八、职能科室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对全院出现的住院时间超过30 天的患者管理情况的监管检查,有分析、汇总、反馈和改进措施,并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
九、对临床科室医护人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住院时间超过30 天患者管理规定的培训,要有签到、有培训记录、有培训图片及课件;科室也要对本科医护人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相关管理规定的培训,同样要求有签到、有培训记录、有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