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7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组织管理1、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小组,由主管院长负责,包括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保卫科相关人员
各病区与手术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实行护士长负责制
药剂科负责全院麻醉药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2、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与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3、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运输、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与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订各岗位人员职责
日常工作由药剂科承担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必须掌握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5、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与管理工作,且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6、定期对涉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1、根据本院医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
购买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账方式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 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 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3、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分管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4、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