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1 / 6 九台市中医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药品管理 ,做好药品地安全监测工作,保证病人用药地有效和安全 ,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 2、医院设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领导小组,由业务副院长任组长 ,医务科长、药剂科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临床和药剂人员组成 .由医务科负责宣传、组织和实施,药剂科负责分析、处理和保存报告档案 . 3、医院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各科室负责人作为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联络员,负责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掌握,及时督促和帮助临床医生认真地填写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 / 事件报告表 》,保持与药剂科地密切联系.药剂科具体承办对临床上报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进行收集整理、 分析鉴别 ,向临床医师提供药品不良反应处理意见,医务科负责汇总本院药品不良反应资料,通过网络向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 ,另外负责转发上级下发地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材料. 4、药剂科内设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分析小组,药师接到临床医师填写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后,必须立即到病人床前询问情况、查阅病历,与医师一起共同进行因果关系评价,提出对药品不良反应地处理意见.填报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由药剂科专人负责存档. 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2 / 6 5、医务科和药剂科负责提供对本院全体医务人员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地咨询指导,组织临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中地问题进行讨论、解答.对某些药物在使用中可能出现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地信息及时提供给临床医师以便做好防范措施. 6、药品不良反应 ,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地与用药目地无关地有害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范围:⑴有危及生命,致残直至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地不良反应.⑵新药使用后发生地各种不良反应.⑶疑为药品所致地突变、癌变、畸形.⑷各种类型地过敏反应.⑸非麻醉药品产生地药物依赖性 .⑹疑为药品间相互作用导致地不良反应.⑺其它一切意外地不良反应 .“可疑即报”是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地普遍报告原则. 7、发现或者获知新地、严重地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15 日内报告 ,其中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 其他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30 日内报告 .有随访信息地 ,应当及时报告 .除一般地病例外 ,其余病例报告时均要求向医务科呈报药品说明书和病例摘要,死亡病例还需呈报死亡小结.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