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华南理工大学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条件及考试科目一、法律硕士( J.M )(一)报考条件2008 年 7 月 31 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 (一般应有学位证书) 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 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报考中国政法大学与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培养的考生,同时必须具备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资格或具有处级(含)以上行政级别的法院、 检察院行政管理人员, 并经所在单位政治部门推荐。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 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 、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共计 3 门。其中,政治理论待划定联考分数线后由我校自行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其余两门全国联考。(三)招生学院法学院。二、工程硕士(一)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1、2008 年 7 月 31 日前获得学士学位。2、2007 年 7 月 31 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 控制工程、 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报考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二)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1、考试科目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入 学 资 格 考 试 ( 英 文 名 称 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 ,简称 GCT)、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2、考试方式(1)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 考试,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 考生取得的 GCT 成绩一年有效 。考生只可选择 1 个培养单位报考。我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GCT 成绩合格分数线。第二阶段,达到我校相应工程领域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