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辨识及控制管理程序1 目的与适用范围1
1本程序用来辨识四川发展生产作业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在工作活动过程和场所中的危险源,并对危险源的风险进行评价和控制
2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业务运营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
2 定义与术语2
1危险源: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2 危险源辨识: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3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依据国家标准GB18218-2000 进行辨识
4 风险: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5 风险评价: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3 管理职责3
1安全环保部负责本程序的制定、修改,负责制订风险分级标准,组织审定各单位申报的改善型方案纳入安措项目,监督检查各单位Ⅰ、Ⅱ级危险源控制执行情况,组织重大危险源安全现状评价
2各单位根据本程序的规定,负责辨识、评价、控制和管理本单位的危险源,拟订Ⅰ、Ⅱ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
对Ⅰ、Ⅱ级危险源辨识涉及到原有设施进行改造的,按照维修工程或技改工程实施渠道,提出项目建议书
同时监督检查相关方在本区域的工作活动过程和场所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的情况
3涉及相关方(四川分公司)的各单位根据本程序的规定,负责辨识、评价、控制和管理本单位管理范围、区域和岗位的危险源,拟订Ⅰ、Ⅱ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
对Ⅰ、Ⅱ级危险源辨识涉及到原有设施进行改造的,按照四川分公司维修工程或技改工程实施渠道,配合项目单位提出项目建议书
同时关注、配合、跟踪维修工程和技改工程项目的计划实施进度
4运营管理部要在合同中明确提出相关方在公司范围内作业,必须开展工作活动过程和场所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的要求,并纳入相关方合同履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