卵石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YH2017-001 供方:需方: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所供货物、单价:材料名称规格产地数量(吨/ 月)单价(元/ 吨)备注卵石5~10mm 卵石5~25mm 卵石5~31
5mm 注:1、上述卵石价格为含税单价
2、上述单价为到场价,已包含运费、装卸费等全部费用在内,运输由供方负责
单价变动以调价函方式确认
3、单价上涨时,必须提前3 天通知需方,需方在收到通知当天起有15 天的价格豁免期,以便需方进行市场调查, 在此期间供方按原价格供料
若需方经市场调查后不同意提高单价,则供、需双方有权单方通知解除合同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单价下降时,供方有权随时调整
第二条质量要求:卵石按《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 及行业和地方的有关标准验收,且必须满足卵石的含泥量≤ 0
5%,泥块含量≤ 0
2%,针片状颗粒含量≤ 8%,卵石压碎指标值≤ 10%(按重量计)
5mm卵石的颗粒级配应符合下表要求:级配要求公称粒径(mm) 累计筛余,按重量计(%)筛孔尺寸(圆孔筛) (mm)2
0 连续级配5~31
5 95—100 90—100 70~90 —15~45 —0-5 0 0 (注:以上适用的标准若有更新,均按照最新版本执行
)若需方根据需要提高卵石的质量指标要求,供方所供原材料必须符合需方所要求的新的质量指标要求
第三条供货时间、数量 :以需方材料管理员的订货通知为准,订货通知将以电话、电邮或传真方式发出,供方应对需方以传真或电邮方式发出的订单进行回传或回复确认
需方有权根据供方的以货易货情况调整供应量,同等条件下,以货易货优先
第四条货物交付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