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常见问题篇一:合同法常见问题合同法常见问题1、合同应包括哪些主要条款
答:我国合同法在第12 条明文规定的主要有:①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②标的;③质量和数量;④价款或酬金;⑤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⑥违约责任;⑦解决争议的方法
2、买卖合同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除去上述合同应包括的主要内容之外,《合同法》第 131 条规定: " 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12 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3、与别人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一,对方的主体资格合格不合格
不合格导致的结果:一是无效;二是效力待定
二,双方约定的标的物必须合法
三,内容要合法
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体现为不能够有恶意串通的情况、不能违法社会公德的情况、不能欺诈、胁迫对方等的规定
4、签订合同的主体需要满足什么要求
答:如果当事人是自然人,需要时年满18 周岁的完全行为能力人,或者是16-18 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生活主要来源的人
如果是法人,除去注意其工商登记材料外,还需要注意是否满足特定经营的资格,如烟草公司可以进行烟草的交易,建筑公司有资质等级,医药公司能生产什么药都是有规定的,不满足此类规定是不准许签订特定合同的
5、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之后,如果(1) 仅仅有双方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没有公司公章,那么这个合同是否有效
(2) 仅仅有双方公章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这个合同是否有效
(3) 双方加盖的公章属实,一方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是伪造,这个合同是否有效
答:前两个问题,都是有效的,因为签字和盖章是选其一
至于第三个问题加盖双方公章,且都属实,合同应该已经生效了,就是不知道哪个法定代理人是出于什么目的来伪造,如果符合法定的合同无效的要件,则此合同是无效的,且为自始无效
6、口头协议具有的法律效力是不是需要第三者的证词,录音是否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