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处物业服务协议售楼处物业服务协议合同编号()甲方(委托方) :责任联系人:指定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受托方) :责任联系人:指定送达地址:联系电话: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售楼处提供物业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第1条概况1.售楼处地址:。2.售楼处基本情况:3.物业服务期限:共计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服务起始日期以 乙方 实际进场时间为准)4.其他:。第2条人员配置与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1.乙方根据甲方的品质要求制定人员配置方案,经甲乙双方商定共同确认后执行。2.物业服务人员配置情况:共人,其中案场负责人 0 人 ,保安人,客服人 ,保洁人 。(暂定人员配置详见附件4,现场具体人员配置按甲方要求再做调整配备。)3.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1)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提供物业服务(详见附件2: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 。(2)双方商定,每周由甲方会同乙方驻场负责人对物业服务情况进行反馈、沟通,就下周工作重点开展交流并做好记录4.其他:。第3条物业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1.服务费结算按实用人数结算,暂定人员服务费用总价:(小写:元),每月:元整(小写:元)。后期根据案场服务人员增减情况按实结算。2.物业服务费按月结算,甲方应于每月5 日前全额支付乙方上月的物业服务费。3.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5 日内向乙方支付款项。第4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对乙方工作人员提供的物业服务进行检查监督。2.如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未达到本协议规定的要求,或乙方工作人员行为不端、工作欠佳或举止有损公司形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调整,并做相应的处罚。3.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如甲方逾期未支付物业费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千分之一的滞纳金,如逾期超过30 日内未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4.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如储存物品、更衣、休息场所等。5.甲方应及时根据服务要求及乙方工作需要,提供日常工作所需的工具及物品;必要时,可由乙方列明服务用品采购清单(包括物品配置及补给、工具能耗等),交由甲方审核并由甲方负责采购。6.如甲方提出本协议规定以外的服务要求,须提前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相关负责人,由该负责人统筹安排,否则,因此影响的服务质量后果由甲方负责。如乙方同意提供该项服务的,有偿服务费用及结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