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 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行小微企业贷款(以下简称“小微贷款”)业务健康有序发展,规范小微贷款作业程序, 提高授信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等监管指引和《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操作规程。第二条小微贷款作业应落实以“双人调查、审贷分离、授权审批、独立放款”为核心特征的风险管理机制, 建立专业的调查、 审查、评审和审批人员队伍,体现专业分工、岗位制衡的原则。小微贷款业务流程应涵盖申请受理、 尽职调查、尽职审查、评审审批、放款执行、贷后管理、到期收回等环节。第三条本操作规程是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办理单户授信总额300万元(含)以内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是规范小微贷款作业程序的基本依据, 严禁违规操作。第二章小微贷款业务流程第四条申请受理各分支行小企业银行部客户经理按照总行信贷政策指引、社区化经营的相关要求, 多渠道选定营销目标客户, 通过电话访谈和上门拜访等方式初步了解客户意向和企业经营概况,按照前期面谈、 征信查询、筛选准入的流程对客户进行接触和判断,认为符合条件的可以受理其贷款申请,并准备安排上门调查;反之,任一环节发现客户不符合贷款条件的, 即可中止贷款业务发起流程, 由客户经理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并在信贷风险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完善小微贷款客户信息库。第五条尽职调查(一)调查准备: 客户经理根据我行小微信贷政策及相关规定进行初步筛选, 对符合条件的意向客户收集必要的贷款资料,准备好调查提纲、工作底稿、交叉验证的项目和方法。(二)业主面谈:通过面对面交流,了解借款企业实际控制人或借款人的从业经历、经营思路、贷款用途、家庭状况方面的信息,同时根据面谈时业主的行为举止、动作习惯,初步评判其处事风格、素质品格、经营思想及经营能力。(三)现场核实:客户经理、风险经理必须对授信业务进行现场调查。对生产企业,着重实地观察企业经营情况,如设备开工情况、生产流程、产品工艺、库存状态、资产分布、生产环境等,调阅主要结算银行流水,抽查水、电、气费缴纳情况。对非生产企业,着重实地观察办公环境、 仓储、物流、主要合同等,调阅主要结算银行流水。对于首次向我行申请贷款的客户, 还应着重调查企业实际控制人或借款人的家庭资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