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代理委托合同甲方: XX 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编号: XXX 乙方:广东 XX 知识产权事务所有限公司合同编号: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实施商标续展有关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委托乙方实施商标续展事宜
二、乙方负责商标续展过程中的一切事务的处理,将申报材料按程序逐级上报相关部门, 跟进全过程, 直至甲方对完成的实施项目签署确认文件供双方存档
三、乙方代理事项:1、双方一致同意由乙方负责实施商标续展事宜;2、负责将甲方提供的资料整理、规范为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并逐级报送至相关部门;负责跟进申报过程中的所有事宜;3、负责申报过程中必要的其它事项;了解相关部门审批进程;负责跟进申报过程, 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反馈和调整方案,完成商标续展事宜
四、乙方服务内容(一)申请人(实施主体) :XX 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二)申请人地址: 广东省 XX 市荔湾区荔湾路小梅大街17 号;(三)商标续展包含以下内容:序号项目商标号商标规费代理费21 商标续展3685435 2000 500 2 商标续展744017 2000 500 合计:¥ 5000 元(伍仟元整)4000 1000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商标续展事宜,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及标准为:1、商标续展双方签订委托书后的7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额商标申请规费人民币(大写)肆仟元整,RMB 4000 元和50%商标申请代理费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RMB 500 元
甲方在收到两份商标受理书后7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余额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RMB 500 元
2、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每一笔款项,乙方均应按规定提供正式发票
六、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材料齐备后,应在 10天内及时将申报材料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
七、甲方应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向乙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