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市委办义务植树活动通知与市委办市场建设中心安全检查通知汇编市委办义务植树活动通知一、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有关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一章第十一条规定:“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开展植树造林活动
”2、《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第三条规定:“义务植树是指适龄公民按规定参加无酬劳的植树和种草、育苗、林木管护等绿化劳动
”第四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适龄公民应当根据本条例规定,每人每年义务植树三至五棵或者完成相当于两个工日的种草、育苗、林木管护等绿化劳动
”第九条规定:“农民的义务植树劳动,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下达的任务组织
”第十二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因特别情况不能直接参加义务植树劳动,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根据规定缴纳以资代劳费
以资代劳费必须专项用于义务植树
”二、义务植树任务下达的依据及数量今年全街道义务植树任务是根据街道经管部门年底统计的各村劳力数下达的,年龄标准为男性公民十八周岁到六十周岁,女性公民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每人义务植树数量为 4 棵
三、义务植树的地点全街道义务植树的重点是荒山绿化、村庄绿化(包括房前屋后、街道)、围村林建设及近几年村村通道路两侧绿化
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规划出义务植树的地点(因占地在承包地和口粮地内所栽植的小苗不算义务植树任务)
因特别情况不能直接参加义务植树劳动的,可以缴纳以资代劳费,以资代劳费为每人 10 元
第 1 页 共 5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四、义务植树的树木标准1、荒山绿化苗木:黑松树高 40-50 厘米,板栗树高 1-1
2、村庄绿化苗木:樱花、玉兰等树干高 1 米,直径 2 厘米以上;黄杨等球径 30 厘米以上
3、乔木:速生杨、国槐等胸径 2 厘米以上,树高 3 米以上;法桐胸径 3 厘米以上
五、考核与奖励1、工作考核:全民义务植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