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F——2014——0206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委托人:监理人:项目名称:合同编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一四年四月制定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规模:;4
工程范围:;5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定义合同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合同的文件1
合同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
投标文件中的拟投入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设备计划、监理大纲及相关服务方案(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5
合同专用条款;6
合同通用条款;7
本工程适用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有关的规范、规程,及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与补偿费用(一)签约酬金(大写):元(¥)
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1)保修期服务酬金:
(2)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二)委托人不提供或部分提供相应的人员、房屋、资料、设备、设施时的补偿费用(大写):元(¥)
1六、期限1
监理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共计天
相关服务期限:(1)保修期服务期限自实际竣工日期至年月日止
(2)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人员、房屋、资料、设备、设施,并按照合同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