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应时代,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南城梁集中学 苏红琴 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体,师生双边活动必须紧紧围绕这一核心来开展。首先,教师必须在教学活动中掌握学生学习规律。学习是学生主动建构内部心理的过程,是以心理需要和已有经验为基础通过与外界的相互作用来获取新知识,是以主动建构实现对客观事物的理解。其次,教师应明白自己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角色。教师是教育教学过程的设计者、组织者、实施者,是学生获得知识的指导者、帮助者、支持者和诱发者。因此教师在教育教学的设计、组织、实施过程中,要通过指导、帮助、支持和诱发等措施,努力培养学生主动探索、发现、获取知识的能力。为了迎接未来知识经济的挑战和满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人才的需要,教师必须转变教育教学观念,依据素质教育的要求,学生心理特点,以及认识规律,规范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 教师是教育教学的设计者、组织者、支持者,其行为直接关系到教育教学的组织形式、学生的思维形式和学生行为的发展方向。教师必须树立正确教育教学观,彻底放弃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方向不相适应的传统教育教学观念,才能自觉实施正确教育教学行为。1.教师要放弃“教什么学生学什么”的观念。教师要“相信只有学生自己学习才会更有效,相信学生的学习目标要通过某种活动来实现,只有当学生发挥了自己的积极性才能学会、会学”。学生的各种学习过程都是在教师指导下,学生通过合作学习,主动探索、反复体验,获得知识、懂得道理的过程,都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循环往复的认识过程。因此教育教学要引导学生在“反复的实践”中认识事物的本质,确立正确观点,抛弃错误认识,产生信念,矫正不良行为,做出符合规则的行为。在认识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出现荣与耻、美与丑、真理与谬误、正确与错误的矛盾撞击和较量,学生就是在这种“较量”中学会“什么”。2.教师要放弃“学生的学习行为是教师奖惩的结果”的观念。教师要“相信学生要做出的行为,是与满足学生自我需要联系在一起的”。只有教师的“奖惩”适应学生心理需要时,学生才能产生行为动机,只有学生反复获得自我满足后,才能增强自信心,确立行为信念,选择符合规范的行为。如果学生认为教师的表扬是虚假的,或能导致他脱离集体,尽管教师想激励学生进步,学生也会不买账,而做出不良反映;如果学生认为教师的批评是恶意的、跟他过不去,或能丧失他在集体中的地位,尽管教师是出于“恨铁不成钢”,学生也不会理解,而产生抵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