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北京市【发布文号】京政办发[2000]9号【发布日期】2000-03-01【生效日期】2000-03-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0年本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2000年本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00年本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本市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紧紧围绕首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进行,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树立环境效益的观念,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巩固、提高、延伸、辐射的工作思路,全面提高城市的整体功能和城市管理水平,使首都以整洁、清新、优美的城市容貌进入新世纪。二、工作目标本市的环境综合整治要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巩固中心城区和近郊建成区已取得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下大力整治城乡结合部,改变这些地区的环境面貌,使其逐步纳入城市化管理的轨道。同时,综合整治要向远郊区辐射,改善农村环境面貌,促进郊区环境建设。2000年本市要拆除300万平方米违法建设,撤销四环路以内的60个占路市场及城市河道两侧的集贸市场,彻底整治15处脏乱问题严重的城乡结合部地区。同时,建设100条环境优美街、50个环境优美居民小区,建成8处1万平方米以上的绿地,进一步完善四环路以内环卫基础设施。三、工作任务和措施(一)巩固、扩大城市建成区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坚决拆除各类违法建设。其中重点拆除城近郊区规划道路两侧、公共绿地、居住小区、校园内外、铁路干线两侧隔离地区、河道两侧隔离地区、街巷胡同内和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范围内以及城乡结合部、城市规划绿化隔离地区内的各类违法建设。坚决禁止新建违法建设,严格控制各类临时建设。撤销四环路以内的占路市场及城近郊区河道两侧的集贸市场,取缔无证摊群。要加强监控,严禁占道经营。继续推进退路进厅工作,规划建设50个室内菜市场;调整市场的经营结构,加强市场内部管理;整顿、规范早市,使其不占道、不扰民、不破坏环境。继续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坚决打击各种面向学生的非法经营活动。维护校园及周边交通和治安秩序,“”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城市容貌要求,整修、装饰重点场所周边和主要道路两侧各类建筑物,按照整洁、亮丽、美观的要求,加快建成区环境建设,做好净化环境、铺装道路、扩大绿化、美化市容工作。逐级建立城市环境管理责任制,明确工作标准,划定责任区域,制定管理办法,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门前三包责任制。(二)着力解决城乡结合部环境脏乱问题。城乡结合部的环境脏乱问题是本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难点,是制约城市环境水平提高和现代化进程的主要障碍,必须下大力解决。整治城乡结合部要把拆除违法建设、撤销占路市场、“”清理征而未用土地和收容遣送三无人员作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城乡结合部的脏乱问题。整治城乡结合部工作要与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及城市管理和综合治理责任制的建立、落实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步进行。具体组织应分步实施、由内向外有序进行。2000年首先解决四环路以内和石景山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问题。上述地区要按照环卫基础设施配套、外来人口比例适度、清扫保洁责任落实的标准,实现城市化管理。按照城市化管理的标准,加快城乡结合部的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要配置足够的垃圾密闭收集设施,改进垃圾清运方式,解决垃圾积存和消纳问题,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城市市容环卫管理范围。按照城市化管理的标准和属地原则,建立健全城乡结合部清扫保洁制度。以街乡行政辖区为单位,建立区域清扫保洁队伍,落实清扫保洁责任制。各街乡要对本辖区清扫保洁和环境管理全面负责。全面清理出租房屋,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加强房屋租赁管理,对违反规定非法出租房屋的,“”依据房屋租赁管理有关法规予以处罚。全面清理城乡结合部三无人员,减少外来人口数量,力争把外来人口与当地常住人口的比例控制在1:2以下。继续扩大外来人口居住区建设试点工作,在朝阳区、海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