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灾后物业管理应急处置的工作意见编者按:7月27日,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召开物业管理应急处置工作研讨会,就业主车辆损失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紧急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物业服务企业损失赔偿等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了研讨,并形成了统一意见——《水灾后物业管理应急处置工作意见》
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还及时组织行业专家对水灾后设施设备如何应急处置提出指导意见,详见《设备机房进水后电气设备的抢修方法》、《电梯底坑进水处理方法》
水灾后物业管理应急处置工作意见7月27日,在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物业处、物业指导中心、新闻中心的领导下,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召开“水灾后物业管理应急处置工作研讨会”
会议邀请了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北京房地产法学会、物业服务企业及房山区受灾物业服务企业等各相关方代表参加,探讨水灾后物业管理方面处置工作等各项事宜
经与会各方充分论证,共同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业主车辆损失赔偿车辆保险对于投保车辆损失险的车辆,如果遭遇大暴雨受到损失,车主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但发动机进水的理赔保险目前只适用于涉水险
涉水险是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同车损险一样,即使投保了涉水险,车辆被水淹没后仍不可强行启动
有些保险公司会在涉水险的理赔范围中设置一个免赔条款:如果被水淹后车主还强行启动发动机而造成了损害,那么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
开发商如果是因为开发商在建设时,地下车库排水设计或施工不当,造成使用过程中出现排水问题,造成了车辆被淹的结果,那么使用或者购买车库的业主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开发商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交纳了停车费用,并拥有发票等凭证,就与其形成了有偿保管的法律关系
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负有预报天气变化、及时通知、排除险情、抢救汽车、事后补救等多项义务
如果公司各项工作都到位,车辆还是遭受了损失,对于赔偿,双方可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