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文件西政发〔2005〕5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印发西城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各处、公司及各有关单位:《西城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区政府2005年第5次区长办公会原则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请认真组织学习,做好培训工作,严格遵照执行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印发西城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西政发〔2004〕6号)同时废止
1二○○五年三月三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一、北京市西城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产生的新一届西城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区政府工作要求,制定本规则
二、区政府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方针政2策,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发展创新、富民强区为主题,实施经济强区、文化兴区和环境优区战略,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力争使西城区在北京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中走在前列,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善之区
三、区政府组成人员要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和派出机构要认真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精简会议、文件和事务性活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树立大局意识,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切实贯彻落实区政府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
五、区政府工作要定期向区委汇报,向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全体会议报告,向区政协通报
第二章区政府组成人员职责六、区政府由下列人员组成:区长,副区长,区长助理、区政府组成部门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