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周边如何建“微中心”?《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了建设集中承接地和“微中心”、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的战略思路。什么是“微中心”?为什么要建设“微中心”?建设“微中心”需要把握哪些战略要点?这些问题都是落实好规划纲要、加快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亟待研究回答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一、在北京周边建设“微中心”的战略意义目前,国际上虽然没有关于“微中心”的权威概念,但是许多国际大都市为解决城市规模扩大与城市运行效率的矛盾,将城市某些功能分散布局到中心城外围的某些区域,形成所谓的“新城”、“卫星城”、“业务核都市”等,这些概念类似于“微中心”。伦敦早在1946年就实施“新城运动”,到1970年代中期新城数量已经达到33个,容纳了23%的城市居民,对缓解伦敦市区压力、分散城市功能起到重要作用。东京从1958年开始规划建设新宿、池袋、涩谷等7个副都心,并在副都心外围建设了一批亚一个层次的“业务核都市”,比如以行政职能为主的埼玉、以养老休闲功能为特色的港北、以商务会展功能为主的千叶幕张等。这些新城、卫星城等分散在主城外围区域、承担了某些特色功能的小城市,实际上就是与“微中心”相类似或有近似功能的概念。我们认为,所谓“微中心”是指与大都市中心城区保持适度的空间距离,通过承担某种特色城市功能,与中心城形成功能互补、有机联系,且自身具有一定的集聚能力、能够实现职住相对平衡的区域性小城市。在北京周边规划建设“微中心”,是加快非首都功能疏解、推动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的重要抓手。具体来说,在北京周边建设“微中心”具有以下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建设“微中心”是北京城市空间结构优化调整的重要路径。北京“大城市病”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固然有城市功能过多而超出了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原因,但北京城市空间布局不合理、“单中心”格局一直未能打破,也是导致“大城市病”的重要原因。目前,北京城六区集聚了全市60%的人口、70%的从业人员和70%的产业活动,而周边新城、新区发展相对滞后,使得北京综合承载力有限,城市病提前爆发。北京一直在探索“多中心”空间发展格局,在早期的城市规划中,借鉴国外经验,提出了新城、卫星城发展思路。如1983版规划了13个卫星城,1993版规划了14个卫星城和10个边缘集团,2004版提出“两轴-两带-多中心”总体城市格局,第一次明确了“多中心”城市发展思路。但由于对新城、卫星城发展规律的认识不到位,没有抓住新城、卫星城建设的关键条件,轨道交通建设滞后,特别是市郊铁路建设严重滞后,大多数新城、卫星城以居住功能为主,产城不匹配、职住不平衡,最终“单中心”空间格局始终未能实现根本性突破,使得城市被动式蔓延、摊大饼式扩张,最后超出城市适宜的空间规模而出现交通拥堵、运行效率降低等“城市病”困扰。要解决北京人口、资源、环境矛盾,必须汲取中心城“摊大饼”发展的教训,立足京津冀大区域视角,一方面,高标准规划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形成反磁力中心效应,有效缓解中心城区压力;另一方面,在北京周边加快建设若干个“微中心”,集中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构建“主城-副中心-微中心”的分散化、多中心、网络化的城市空间格局。这既是北京作为特大城市空间演变规律的内在要求,也是有效治理“城市病”、构建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客观要求。二是建设“微中心”是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举措。习总书记“2.26”讲话以后,京津冀三地以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为重点,围绕一般性产业、区域性物流中心、部分教育医疗等四类非首都功能,开展区域对接合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冀协同发展还面临着很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北京周边区域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的条件还不够完备,特别是承接地与北京之间的快速交通体系尚未建立起来,公共服务水平与北京落差大,对功能疏解和人口疏解缺乏吸引力。加之当前河北、天津有很多个市、县、区都提出要积极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点多分散,一定程度上存在无序竞争的现象。在这一现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