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南卫理工大学:转专业申请,原来我也可以的!20XX年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校内各学院:为了鼓励学生发展个性,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20XX版)中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我校即将启动20XX年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的转专业(学科大类视同专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1、学校成立20XX年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组长:康灿华副组长:信思金成员:张开鹏周洪赵海信梅建新熊兵2、各学院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包含所在学院各专业负责人,负责学院转专业的具体工作。二、转专业的对象及人数1、本次转专业的对象为我校20XX级、20XX级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其中:①20XX级学生原则上可在学院内部申请转专业;②20XX级学生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2、各学院根据本院的办学条件和能力,确定转出与转入学生的适当数量。其中:①学院可以批准转出专业的学生比例不超过该专业年级学生总数的20%。②学院可以接收转入专业的学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年级学生总数的10%。三、学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1、学生确有拟转入专业的专长或兴趣,已修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在75分以上(含75分),且无不及格课程的;第1页共4页2、学生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隐瞒既往病史者除外),经校医院检查证明确实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的;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注。满足条件二或条件三的学生申请转专业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四、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1、在校期间因违纪(或违法)受过处分者;2、定向培养的学生、体育特招生、国防生;3、正在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者;4、入学后已有转专业记录或转学经历者;5、有关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保送生(非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和科技类竞赛获奖者)不能转入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不能转入非艺术类专业;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专业)学生不能转入国际合作教育试点班以外的非航海类专业。五、办理程序及时间安排1、20XX年5月9日前,各学院向教务处报送本院的《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学院20XX年转专业计划安排表》(空白表见附件1),要求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各1份;2、20XX年5月17日,教务处在校园网上公布审批通过的各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及《20XX年转专业计划安排表》;3、20XX年5月18日-20XX年5月27日,学生向接收学院咨询,填写《武汉理工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一式二份(空白表见附件2),交现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4、20XX年5月28日-20XX年5月31日,学生所在学院对学生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查,签署意见后将一份审批表转送接收学院(另一份存学生所在学院),同时向教务处报送《学院转出学生统计表》(空白表见附件3),要求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各1份;5、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7日,接收学院组织考核;第2页共4页6、20XX年6月8日,接收学院将学院录取结果(《学院转入学生统计表》(空白表见附件4)及《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空白表见附件5),电子及纸质材料各1份)和相关材料(学生转专业审批表、成绩单等)报教务处;7、20XX年6月9日-6月28日,教务处按转专业条件进行审核,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8、20XX年7月1日前,教务处在校园网上公示拟批准转专业学生名单;9、20XX年9月1日前,教务处公布正式批准转专业学生名单。六、教学管理1、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其教学要求按转入专业的培养计划执行,需免修或补修的教学环节,由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核。2、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自20XX-20XX学年第一学期起到新专业学习,相关手续在此之前办理。七、本次所有转专业的学生自20XX-20XX学年起按转入后的专业缴纳学费,学校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八、注意事项1、转专业涉及学生的权益,各学院应予以充分重视,务必将此项工作及相关政策传达到学生。2、学生需如实提供本人材料,学生所在学院要对学生的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