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最新目录北京市公立医院改革的经验及探讨公共管理陈航杨蕊吴凡基金项目:北京市科技协会委托项目“新医改背景下北京市三级医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作模式及评价体系构建的研究”(编号:Z11110007491103)作者:陈航,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党委书记、副研究员,北京100015;杨蕊,北京市医院管理局改革发展处主任科员,北京100053;吴凡,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学生,北京1000812011年6月,北京市成为第17个国家联系指导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2012年5月,《北京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方案》出台,标志着北京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北京市优质医疗资源集中,22家市属三级医院承担了北京乃至全国居民的医疗需求,北京市公立医院改革影响范围更广、改革难度更大。本文通过考察研究北京市公立医院改革现状及成效,分析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的政策建议。一、北京市公立医院改革的做法及成效改革总体思路是试点探索“两个分开”(即管办分开、医药分开)、建立“三个机制”(即财政价格补偿调控机制、医疗保险调节机制、医院法人治理运行机制)。(一)改革管理体制,实现管办分开。2010年10月成立首都医药卫生协调委员会,次年7月设立北京市医院管理局。首医委建立了首都医疗卫生统筹协调机制,成为协调推动首都医药卫生资源整合的重要平台;市卫生局在内设机构中新增首都医药卫生协调处、社会办医处、康复护理和医疗监管处,将精力更多地服务于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全行业、属地化的监管上,强化“管行业”职能;医管局将市属公立医院统一管理,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任务为引领,落实“办医院”职责。北京市初步改变了“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不分的行政管理体制,实现了管办分开,为加强行业管理、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框架、推进多元办医等提供重要体制保障。(二)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推行医药分开改革。2012年7月1日起,北京友谊医院、朝阳医院、同仁医院、天坛医院、积水潭医院等5家市属医院分三批实施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北京市医药分开改革有以下四方面的任务。一是总量平移,结构调整。改变医院的收入来源,将医院收入来源从药品收入、医疗收入和财政补助改为医疗收入和财政补助,同时保证医院收入不因改革而减少。二是医者先行,医务人员受鼓舞。医药分开将药品销售和诊疗服务归为医事服务项目,将原来“以药补医”的收入转变为医事服务费,从“卖药”转向“卖服务”,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价值,激发工作积极性。三是保基本,实行医保定额报销。医保患者在门诊就医产生的医事服务费均由医保定额报销40元,占绝大多数的普通门诊患者每次仅需支付2元的医事服务费,同时取消药品加成使患者购药成本降低,“看病贵”的问题得以缓解。四是门诊医事服务费不同标准适当拉开价格差距,实现用价格杠杆引导患者合理分级就诊,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得以提升。(三)落实公立医院法人治理运行机制。2012年7月,友谊医院与朝阳医院建立医院理事会,由内部理事(医院管理层、职工代表)和外部理事(知名学者、法律顾问、当地居民代表)组成,对市医管局负责。理事会将各利益相关者纳入到决策中,丰富决策主体,增强决策科学性和透明性。院长由理事会聘任,是内部理事之一,全面主持医院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市医管局成立监事组,向两所医院派驻监事,监督理事会决策及医院运行管理情况。以理事会为决策层、院长为执行层、市医管局派驻监事为监督层的法人治理结构逐渐形成,现代医院治理组织框架基本建立,公立医院去行政化、履行法人独立决策职能迈出关键一步。(四)多种付费方式组合。2011年下半年,在友谊医院、朝阳医院、同仁医院、积水潭医院等医院实施总额预付试点。按照“总额预算、定额管理、基金预付、超额分担”的总额预付原则确定医保基金预算管理指标。该指标是在医保基金收支情况的基础上,给予适当增量确定的。医保基金依据上述指标向医院按月预付,指标内节约全额归医院,超额部分由医保基金和医院共同分担。2013年已在北京市二级以上医院全部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