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省总工会第四期女职工安康保险计划 XX 省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计划 第一条投保范围、对象 本省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女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男职工的配偶及双方直系亲属,且年满 18 至 70 周岁,尚未发现乳腺、卵巢、宫体、宫颈、外阴、输卵管之其中任何一种恶性肿瘤的均可自愿申请参加本互助保险计划
第二条投保办法本计划采取团体投保制,投保单位女职工人数在 100 人以下的,须有 50%以上的女职工集体参保
投保单位女职工人数在 100 人以上的,须有 50 人以上参保;大型企业及女职工人数较多的企业,须有 100 名以上的女职工集体参保
投保人应向所在单位工会(投保单位)提出申请并缴费,然后由单位工会代理本单位女职工统一办理投保手续
第三条保险期限 本互助保险期限分为三年期、六年期和十年期
从计划书签署之日算起,期满或被保险人患病获得保险赔付后,保险责任自然终止
新投保人须自计划书签署之日起执行 150 天的医疗观察期
第四条保费及保险金标准 保费
三年期的每份缴费 40 元、六年期的每份 75 元、十年期的每份 100 元
每份保险金额 1 为人民币 10000 元,被保险人可以投保一至二份,每一被保险人的最高保险金额为 20000 元
投保人一经参保,不可退保
保险期满,保费不退
第五条缴费方式保险费可由个人全部缴纳,也可由工会及行政与个人共同负担
在计划书(保险协议书)签署当日一次性缴清
第六条保险范围及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互助保险责任期内经单位所在市及以上(含市级)、具有病理检验条件的医院确诊,并经 XX 省职工保险互助会专家鉴定小组鉴定为患有原发性乳腺癌、卵巢癌、宫体癌、宫颈癌、外阴癌、输卵管癌之一或并发多项都,每份保险可获得互助保险金 10000 元,最高不超第 1 页 共 3 页过 20000 元(二份)
保险金一次性给付后,保险责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