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合同管理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程合同管理程序,进一步明确各部门权限与职责以及相关的范围
使工程合同签订达到科学、合理、规范操作的目的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巴蜀江油燃煤发电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的谈判、签订、审批、归档管理
2 定义合同汇签卡:公司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和领导批示的表格,是合同文件存档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程合同:工程合同是指四川巴蜀江油燃煤发电有限公司在工程建设期间的设计、施工、监理、调试、征地、租地、拆迁赔偿等所签订的合同、协议;工程建成后的机组大修、小修和购售电等所签订的合同、协议
1 现场指挥部在公司领导授权下进行有关工程合同管理工作
2 在公司领导下,现场指挥部的计划经营部负责工程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
3 工程部负责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技术方案和各单位工程的工程量把关工作
4 财务部负责建设资金的筹集,工程款的拨付、资金预算管理和财务结算工作以及财务评价计算分析工作及工程项目法人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保险等费用负责控制
5 物资部负责设备、材料的招标管理、合同管理、索赔管理、结算支付管理、零星物资采购管理,协助公司进行有关设备、材料的索赔管理,并对工程的设备购置费和材料费用控制负责
6 监理受业主委托,负责施工承包商承包项目的合同执行管理
负责对施工承包商的承包项目费用进行监督与控制
7 施工承包商按照合同的规定,负责按合同完成承包工程项目管理,保证按合理的工期与造价完成承包施工任务
1 工程合同的设立 工程合同设立前,必须按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程序,经招标领导小组确定中标单位,再经商务谈判,合同才能设立
不属于招标范围的工程合同,须由计划经营部提出具体意见,经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同意,经商务谈判后报请领导同意,合同才能设立
2 合同条款 经招标后授予签订的工程合同,原则上按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