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XX 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评审意见表 说明: 1、本表由评审专家填写,申请人不得填写。项目登记号、项目序号不填。 2、请在“评价指标”对应的“专家评分”栏选择一个分值画圈,不能漏画,也不能多画,权重仅供参考;如建议该课题入围,请在“综合评价”栏 a 上画圈。“备注”栏可填写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或不填写。本表须评审专家本人签字或盖章有效。 XX 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 13 说明: 1.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 2.课题名称要与《申请书》一致,一般不加副标题。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能填写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等)、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期刊等。与本课题研究无关的成果、承担的各类项目等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成果分开填写,合作者注明作者排序。成果名称、成果形式等须与《申请书》一致。申请人的前期研究成果不列入参考文献。 3.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注明学位论文(报告)与本课题的联系与区别。 4.本表须用 a3 纸双面印制,一般为 4 个 a4 版面。请用合适的字体字号(如 5 号楷体或宋体)和行距排版。第 1 页 共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