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标普制药有限公司环保验收公示项目基本概况:沈阳标普制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新民市中央大街 8 号, 沈阳标普制药是修正药业下属全资子公司。根据修正集团发展战略,集团公司将内部生产保健食品和 QS 食品的分公司进行了规划整合,建设保健食品和 QS 食品试样生产基地。沈阳标普制药有限公司投资500 万建设一条年产鹿三宝酒 900t,修正健酒 900t 的生产基地,新建工厂占地面积 64203m2,建筑面积 51096.69m2。项目于 2016 年 1月由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 年 2 月 29 日,取得了新环审字【2016】13 号《关于沈阳标普制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6 年 8 月进行开工建设,并于 2017 年 11 月竣工。2017 年 12 月 5 日,沈阳标普制药有限公司委托沈阳浦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其建设项目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人员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进行了现场踏勘、收集了相关资料,在此基础上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2018 年 3 月 10 日,沈阳浦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根据验收监测方案进行了现场监测,根据调查和监测结果,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编制验收监测报告。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1.废气锅炉房设置 1 台 2t/h 和 1 台 4t/h 燃气锅炉的锅炉烟气分别经 2 根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臭气经站内臭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由 1 根 2m 排气筒排放。2.废水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经项目自建 1 座 150m³/d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新民市吉康污水处理厂。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设备进行隔声降噪处理,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4.固废本项目设置 1 座危废暂存间,污水站污泥及废树脂均送有资质的部门处理,药渣全部综合利用。验收监测结果:项目锅炉烟气中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排气筒排放氨和硫化氢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厂界无组织排放氨和硫化氢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出口中各监测因子排放浓度符合《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昼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 类标准要求。验收结论:本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所规定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特此公示。公示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