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能管控系统设备采购需求一、技术要求第1章
项目概况按照山东省交通警察总队《山东省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16 年底前,各地建成市县公安交通管理指挥中心,集交通运行监测、安全风险研判、重点车辆查询、应急指挥调度、勤务考核等功能为一体的省市县三级集成指挥平台,实现可视化、扁平化调度
经支队党委会研究,决定在支队建设指挥调度中心
建设内容一、本次招标包含以下子系统:1、智能交通大数据平台二期建设(省级集成指挥平台硬件及软件);2、指挥调度中心大屏幕(含软件);3、技术用房专业化改造及会议系统(含办公桌椅);4、视频矩阵改造升级;6、机房整理(光缆 弱电);7、UPS 电源系统
二、中标单位负责完成上述工程范围内所包含的工程内容设备及材料采购(招标人采购设备及材料除外)、设备及材料安装、设备调试、系统验收工作及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工作
三、投标文件带“★”部分的技术条款及技术参数必须严格满足
四、中标单位必须完成与其他系统集成的全部工作(包括通信接口、通信协议等硬件设备和软件),并不得藉此要求增加费用或延长工期
五、中标单位所提供的设施必须是一套完整的系统,除本技术招标书明确列出的主要设备及项目外,凡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设备、配件及项目,均应包括在本招标范围之内
六、本技术规格书为本工程智能化系统提供了主要技术要求和施工要求,但不应作为完整的详细要求
投标方应提供详细的智能化系统设计方案,包括所选择的设备/材料的型号/规格、数量以及系统功能的详细描述,并符合相关国际、国内的有关标准以及本技术规格书等要求
中标单位可以补充技术规格书未描述的,但是为保障系统正常运行所需要的详细要求
中标单位要负责向招标人移交完整的、满足设计及使用要求的系统,不允许设置任何陷阱并保证符合或优于规格书的要求
建设依据各系统的设计及施工应遵循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