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解读《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经 2007 年 6 月 27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7 月 11 日国务院以第 501 号令的形式对外发布,将于 9 月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施行。我非常高兴能利用这次机会将我所了解到的条例的有关立法情况和重点内容向各位领导作一介绍。我今天介绍的内容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条例在我国法律体系和铁路法规体系中所处的地位;第二部分是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第三部分是我们在今后工作中需注意的几个主要问题。第一部分是条例在我国法律体系和铁路法规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一、条例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的地位。1999 年 3 月 15 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治国方略写进了宪法,为我国 21 世纪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供了宏伟蓝图。依法治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法律至上、健全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2001 年 3 月 15 日,九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进一步规范了国家的立法活动,确立了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三个法律层次。法律。包括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两种。基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是规定和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带根本性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文件。如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这部分法律也可以称为一般法律。基本法以外的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规定和调整基本法调整范围之外的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文件。与基本法律相比,这些法律规定的内容比较具体,调整的范围也比较狭窄。如商标法、专利法、铁路法、公路法等,也可称为特殊法律。 行政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和发布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各种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一般用条例、办法、细则等形式发布。国务院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其所制定和发布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对在全国范围内贯彻执行法律,实现国家的基本职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门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可分为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