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脚内容 15.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职责5.1 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负总责,由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和专业施工人员按规范要求组织编制。5.2 组织编制工作宜先由项目经理部技术、生产部门为主体,相关业务部门参加,进行总体构思,主任工程师决策,项目技术部门成员协助主任工程师做好文件编制、汇总、成文工作。5.3 由分承包方承担施工的项目,视分包业务性质,根据单位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所确定的施工部署,编制与其承包业务相关的专项施工方案,经总承包方批准后组织实施。5-4 具体职责541 公司总工程师职责对专项施工方案负总责,负责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工作。5.4.2 专家组职责负责需专家论证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工作。543 公司技术处职责组织专家组论证工作,负责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工作。544 公司工程安全管理处职责负责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工作。5-4-5XX 公司总工程师职责负责 xx 公司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工作。5.4.6 项目经理部职责(1)技术部门负责具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2)主任工程师是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的具体负责人,并负责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7・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与论证7-1 一般专项施工方案审批由项目部主任工程师、xx 公司总工程师、公司技术处、工程安全管理处审核后,报公司总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审批。7.2 需专家论证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与审批页脚内容 27.2.1 公司技术处应组织不少于 5 人的专家组(由设计、施工、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方面专家组成),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7.2.2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公司技术处指导项目经理部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公司总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7.2.3 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部应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7.3 专项施工方案上报公司技术处一份(另附电子文本一份),审批、论证工作应在施工前 5d 完成。8.专项施工方案的发放范围要求8.1 公司:总工程师、技术处、工程安全管理处。8.2 分公司:技术质量部。8.3 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主任工程师、技术、工程、预算、材料部门。9-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9.1 专项施工方案需经总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为有效,项目经理部主任工程师必须向技术人员、业务人员、有关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9.2 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