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73 号),自 2017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该文及其新旧对比,项目选址意见书、环评批文、用地预审意见、节能审查意见等都不再是项目立项核准或备案宁德市日前出台《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未通过安全评估不准立项意见提出,要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未通过安全评估的不准立项,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要依法取缔。环评爱好者小编今天就给大家梳理一下:1、环境影响评价(环评)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通俗说就是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前置条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负责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2、水影响评价(水评)对人类活动所引起的水环境改变及其影响的评定。在准确全面的工程分析和充分的水环境状况调查的基础上,利用合理的数学模型对建设项目给地表水环境带来的影响进行计算、预测、分析和论证。划分出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比较项目建设前后水体主要指标的变化情况,并结合当地的水环境功能区划,得出是否满足使用功能的结论,并进一步提出建设项目影响区域主要污染物的控制和防治对策。按照市政府项目审批流程优化的要求,“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评价)报告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3 项行政许可事项整合为“水影响评价审查”1 项许可,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置条件。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包括水资源论证(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三部分内容。前置条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负责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设定依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计委令第 15 号)第二条:对于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以下简称业主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