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奖惩制度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方面达到预期目标,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安全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质量第一”的思想经项目部充分讨论,为加强项目施工过程管理,制定此奖惩制度。一、奖励制度在日常的施工生产中,具备以下 1-10 条的给予奖励,奖励金额 100—1000 元。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标准,有突出成绩者。2、在安全生产中坚持原则,敢说、敢干、善管,敢于抵制违章指挥,敢于制止违章作业的人员。3、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消除和预防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4、坚持执行规章制度,防止工伤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5、在抢救工伤、火灾等各类事故中的头功人员。6、积极进行技术革新,努力钻研业务,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和先进科学技术,进行安全生产有突出成绩者。7、坚持安全生产并带动大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成绩显著者。8、经常总结安全生产经验,制定安全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成绩显著者。9、取得单项工程安全无事故的集体和个人。10、举报他人偷盗工地财务,破坏、损坏消防器材、安全防护设施、配电设施、成品办成品及随地大小便者。11、每 2 周进行一次按《GJ59--2011 新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检查评分,项目部或班组未达到标准的按 100 元/分进行处罚,并记入施工现场安全评价,各检查项目满分的奖励 500-1000 元/次。12、每次分项验收一次性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的奖励 500 元/次。13、按节点工期提前的根据实际情况 1000-5000 元。二、处罚制度(一)工程质量方面:1、无施工方案、无技术交底记录、无隐蔽记录(或方案、记录不符合要求)等行为,罚款项目部 500-1000 元/次,对施工分包单位罚款 2000 元。2、不按图纸、或变更文件施工,不按方案实施,不按设计及规范施工,视情节严重情况罚款项目部 500-10000 元/次,施工单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3、水泥、钢材、焊接接头、防水材料等所有进场材料及按规范要求应复检的材料、配件、设备未经报验送检,直接用于工程,罚款项目部 500-1000 元/次。4、上道工序、分项工程施工完,不自检、不按程序报验、未经业主代表及监理检查、验收或签证,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违反建设程序施工,罚款项目部 500--1000 元/次。5、未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工序之间不交接检查验收;对上一道工序责任人罚款 100元/次;下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