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标准命名细则1
完整的标准命名应包括四部分:组织代号+标准号 +年代号 +标准名称
组织代号与标准号之间应间隔一个空格,标准号与年代号之间应间隔一个“ -”,年代号与标准名称之间应间隔一个空格
推荐性标准( GB/T)和指导性标准( GB/Z)应命名为“ GB-T”,“GB-Z”
年代号应用四位数字表示
空格全部使用半角空格 (通常情况下, 输入半角空格需要把中文输入法关掉)
所有的“ - ”为半角(半角:通常的情况下,需要把中文输入法关掉),就是大键盘上的0 和=之间的那个键
如果标准名称中有“: ”“;”“-”“――”等等(括号除外)都用一个“半角空格”代替
若标准名称中含有“()”“、”“,”的,保留“()”“、”“,”
原标准名称中本身含有空格的(不论多少)均用一个“半角空格”代替
例: GB/T15224
2-2004 煤炭质量分级第 2 部分: 硫分应命名为: GB-T15224
2-2004 煤炭质量分级第 2 部分硫分定义国家标准 分为强制性国标( GB)和推荐性国标( GB/T)
国家标准的编号由国家标准的代号、 国家标准发布的顺序号和国家标准发布的年号(发布年份)构成
性国标是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推荐性国标是指生产、检验、使用等方面,通过经济手段或市场调节而自愿采用的国家标准
但推荐性国标一经接受并采用,或各方商定同意纳入经济合同中,就成为各方必须共同遵守的技术依据,具有法律上的约束性
[1]《》将中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DB)、(Q/)四级
截至 2003 年底,中国共有国家标准20906 项(不包括标准)国际标准由( ISO)理事会审查, ISO理事会接纳国际标准并由中央秘书处颁布;国家标准在中国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