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镇江电厂项目高处坠落事故制造业中,事故常有发生,事故发生后应该做哪些事情,怎样分析,怎样报告等工作对事故的后续预防/杜绝再发生起重要作用。以下这则事故发生在2005 年 6 月 22 日下午,江苏电建三公司在承建的镇江电厂工程中,发生两人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以下进行具体分析,希望对各位有所启发。一、事故的经过:6 月 22 日下午, 分包单位溧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两名工作人员从7.4 米层平台向上更换楼梯踏步,在换踏步前先在工作层的上下两端及零米处分别拉好红白警戒绳,但未悬挂明显安全警戒标志,未按作业指导书要求设专人监护。作业过程中,未按作业指导书要求拆一阶换一阶,而是拆二阶换二阶,形成空档过大。当拆除到第六、七阶踏步时,因所带的新踏步用完,二人同到零米层去搬新踏步。约16 时 40 分左右,江苏电建三公司电气专业公司职工王××(男, 29 岁,热工试验室试验工) ,在集控楼13.7 米层电子间联系电厂运行人员对凝结水补水箱电动门送电,送电后出来准备去零米层调试电动门(电动门的位置在#5 炉固定端外侧) ,从楼梯口拦好的红白警戒绳下方钻过,走至已被拆除踏步的第六、七空档处坠落至零米, 落差约 8.8 米。落下后被电梯司机陈××(电梯厂家调试人员)发现,陈××即将电梯开到13.7 米层,到集控室喊人去救。江苏电建三公司高资分公司副经理赵××(男, 45 岁)及电厂人员在集控室内听到有人坠落,急忙从集控室冲到锅炉平台,见有人躺在零米,慌忙焦急中,赵××钻过楼梯口拦好的警戒绳,从楼梯跑向零米准备救人,跑至已被拆除踏步的第六、七空档处坠落至零米。事故发生后, 立即将二人送医院抢救。王××现住院治疗,无生命危险。赵××经抢救无效死亡。二、这次事故的教训:1、人的不安全行为(1)施工人员:①未按作业指导书“拆一阶换一阶 ”;②未设专人监护;③围栏不规范;④未悬挂安全警戒标志。(2)值班人员①钻过警戒绳;②匆忙下楼。2、物的不安全状况(1)楼梯拆除两级台阶;(2)从 13.7 米到约 9 米处,还有近20 级台阶;(人的视线所不能看到的危险)(3)存在高处坠落的严重危险。(约 8.8 米)